生命的光
主耶稣说:我是世界的光。跟从我的,就不在黑暗里走,必要得着生命的光。(读约翰福音8:12) 人点灯、不放在斗底下,是放在灯台上,就照亮一家的人。你们的光、也当这样照在人前、叫他们看见你们的好行为、便将荣耀归给你们在天上的父。(读马太福音5:15-16) 倘若在邻里、有一个人跟从主耶稣;倘若在校园,一位同学有了主耶稣的命令、就去遵守;倘若在公司、一位主管或职员是主耶稣基督的仆人;倘若租房子、一位房东或房客在耶稣基督里;倘若在商店、一位店主或顾客首先追求神的国与神的义;倘若在医院、一位医师或病人认耶稣是生命的主、是生命之道;倘若在教堂里、一位传道人或听道者在教堂外的行为也与蒙召相称;众人在生活中就可以看到这生命的光。我们在日常生活中,是否曾经看到这生命的光? 我们自己是否得着了生命的光? 主耶稣说:你要尽心尽性尽意爱主你的神;这是诫命中的第一,且是最大的。其次也相仿,就是要爱人如己。(读马太福音22:37-39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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